2013年9月14日我与前任店主和房东当面给¥190000转让费接下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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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27 03: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9月14日我与前任店主和房东当面给¥190000转让费接下店面,包括两年¥80000元的房租和¥110000转让费,接着店面招牌装修及室内全部装修共计¥100000元,并从店主手里接手合同(合同剩两年制到期),我信任了房东就没有签新的合同,2015年9月合同过期了,房东将该商铺专卖给别人,不让我租了,我现在只想知道我的投入资金能否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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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们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了,房东有权让你腾房的,至于你投入的资金,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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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较难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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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7 03: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除非你们合同上有另外约定否则就很难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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