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1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在2012年1月大连(对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我的户口所在地在黑龙江,2012年9月因对方出轨离开到北京打工,对方是同年到河南(具体位置不详,只知道是第三者的家),现在我联系不上对方,他父母在他户籍所在地生活,是思想比较传统的老人,如果我直接过去找他父母他们可能不会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因为对方已经和第三者结婚生子,担心我起诉他)。我现在想要办理离婚,对于我个人来说想有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方式离婚,我不懂法律,在这里想请教一下各位专业人士,希望各位能帮忙,非常感谢!在联络不上对方的前提下:1、我联系不上对方,怎样能知道他的经常居住地呢,联系不上对方算为他没有经常居住地么?2、我是否可以在北京我所在的区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能提供劳动合同和租房证明,没有办理暂住证)3、是否可以到他的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呢,他的户口和他父亲在一起,他们的房子在户籍所在地,如果起诉应该可以转告给他儿子。这样大连那边的法院能受理么。4、如果北京大连都不能受理离婚诉讼请求那怎样才能知道他的经常居住地呢,哪里才能受理呢,是河南的某个地方么。5、如果我一直不知道他的经常居住地就只能这样一直拖着么、我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手段来找到他呢,比如是否可以通过报案人口失踪来找他,或是报案他重婚罪(不过重婚罪收集证据也很繁琐)请各位能帮帮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诉讼,尽快厘清婚姻关系,开始新的生活。分割双方共同财产,如可证明对方婚内出轨,可请求法院不分或者少分给对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可来电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27 0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对方户籍地起诉离婚,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