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了工伤玖级,鉴定书上的医疗期内我己经上了50天班。在算医疗期工资时是否扣除上班领取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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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0-12-4 10: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鉴定书只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它的东西不是你享受待遇的法定依据。工伤职工停工医疗康复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上班时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如果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期未满,你即恢复了工作,单位是否给予你更高的待遇,就看单位如何处理了,给与不给都合法。给更高的待遇,彰显对你提前恢复工作的鼓励,不给它可以说你不需要那么长的休息时间,医疗机构的只是建议而已。具体的讲,你上班那50天,工资福利如果不低于原岗位正常工作的标准,单位可以不再支付工资,低于应当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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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0-12-4 10: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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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0-12-4 10: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扣除。呵呵,应该给你奖金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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