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一审刑事判决,在上诉期间可以写信吗?现在人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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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4-10 00: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案仍然是:“看守所不会转交的”!原因是:1、对于未决犯(未判决或判决未生效的在押人员),看守所收到给未决犯的信件后,无法判断信件内容是否涉案,无法判断信件是否暗示什么涉案信息,因而一般不给未决犯传信;2、刑事案件三阶段,侦查(公安或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判(法院),通常是“人随案走”,即在押人员随案移送,原因有二,一是代表本阶段结束,二是方便下阶段办案单位办案(提审、变更强制措施等)。实现“人随案走”的方法是办理换押手续,即实现案子在哪个阶段,人就归那个机关管。一审上诉期间,人归法院管,而看守所归公安局管,所以要传信最好是找主审法官,另外还要看人及案件是否已移送二审法院,还是要找主审法官。综上,就你说的情况,看守所是不会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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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10 00: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写信,但涉及案件内容的,看守所不会转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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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10 00: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可以写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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