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从甲地转出,填写的转到乙地,现在还没在乙地办转入,这时想转回丙地,请问可以转到丙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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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7-6 16: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到甲地重新填写。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因会计从业人员电子档案未实行全国联网,因此在办理调转手续时,要求调出的管理部门提供从业人员电子档案,即基础信息表和数据软盘,以保证从业人员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有些省市执行时在要求上可能有区别,如北京市不能给你提供基础信息表,为给你提供方便,你可带从业资格证书和调转表,到转入地填写从业资格申请表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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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6 16: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先到乙地办理完转入,在从乙地办理转出,最后到丙地办转入。详情你可以咨询当地的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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