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设置房屋他项权证后,对抵押权人是否还存在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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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5-9-9 09: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抵押物价值贬损(外部环境的变化、抵押物自身状况变差等)——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是公司并被宣布破产——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有限清偿:国家税收、破产费用、公益性债务,然后是工人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险费用等等,最后是普通债务。最终有可能导致抵押权人利益受损。
抵押人将房屋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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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9 09: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 1、抵押人拿钱去做违法的事2、抵押人的公司破产,要先解决公司的欠税和员工工资等问题再还你的钱3、你们签的抵押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有几种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的 4、其他、、、、、记住,世事无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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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9 09: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什么风险,抵押的意思,就是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
也就是说,房子还是你的,但是你放在我银行里你现在无权利再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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