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老板不准迟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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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7-9 21: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要你依法递交辞职信,没有辞不了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无劳动合同的,工作6个月之内的【有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时间已过的,三天改为三十天;无合同6个月以上的也改为三十天】,你应该提前三天利用【快递形式】递交辞职信(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保存单位签收的快递回执单为证,--------------
辞职信封面写明白这是辞职信,信里写清楚是公司违法还是自己原因,要求公司发函(要有公章)指定人员在约定的最后工作日前与你办理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单据应当一式两份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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