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一集团下工作了四年的老师,(在现单位工作两年),目前一年一签的合同离到期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2-7-6 16: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要你没有白纸黑字明确表示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44、46、47、50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及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7-6 16: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意思是您在那个集团下属的单位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