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子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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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6-7-26 12: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张子强等5名主犯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广州12月5日电(记者王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  天对张子强等36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非法买卖、运输枪  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走私武器、弹药,绑架,抢劫,  窝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  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等5名主犯的一审判决,并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其死刑。宣判后,上述5犯被依  法执行枪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1月12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后,张子强等29名被告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  诉,要求从轻或减轻处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  法组成了合议庭,经阅卷、讯问有关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听  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张子强提出的上诉理由,均  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其他上诉人除余汉俊、陈树  汉的量刑失重外,其余所提出的上诉理由经查均不能成立。经  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  关规定,判决驳回张子强等27人上诉,维持原判;分别对余汉  俊改判有期徒刑15年,对陈树汉改判有期徒刑5年。同时,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  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核准李运、朱玉成死刑,  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各上诉人和同案被告人的家属以及各界群众共200多人,旁  听了今天的宣判。  《人民日报 》1998-12-06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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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7-26 12: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在大陆执行的,他妻子无罪,在港财产返还,大陆的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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