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双方构不构成犯罪?男方构成吗?女方构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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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3-4-8 0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你前男友已经送你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他人不可强制剥夺,法律上赠与出去的东西不能要回,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不可以收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生法定撤销权的理由(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利益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赠与合同可以附有负担,若受赠人不履行该负担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你们之间没有法定的撤销事由,所以不可以收回。二,你前男友已经构成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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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8 0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1、他买手机给你并且在单上注上你的名字,说明他这是无偿赠予,你们之前存在一个赠与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赠与发生后不得随意撤销。因此,他无权要回手机。
2、依你所述,他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你可以报警,他至少都会受到治安处罚。
3、你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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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8 0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一点是 :既然你们是男女朋友,应该友善解决这些问题,不就是一台手机,还给他就是啦, 为了一台手机告他。就连诉讼费都不够,既然手机是送给你的购买清单是你的署名,你可以不还给他, 他要是做出过激的行为,你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双方没有犯法,这是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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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8 0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问题答复如下:单从法律上讲,他不能要回去,这属于赠与行为。也已经交付了。合同本身成立也生效了。假如他还一再纠缠,你可以报警处理。以他骚扰你的名义报警。但是呢,他一再纠缠也不是办法,估计你报警,警察了解实情后也不会管。所以,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还给他算了。估计你俩年级都不大,都不到20吧。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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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8 0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男朋友还是男人嘛?不要脸,这是赠与行为,没法要回,可告他恐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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