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了,如何为3岁的女儿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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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7-23 18: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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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7-23 18: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孩子生活的点滴开始,衣食住行,各方面大概的花销,以月为单位计算,相对方收取抚养费。前提是你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而且在对方的可支付范围内。取得抚养权就要求你把你的优势提供给法院供参考,比如对孩子教育有力的,经济实力上,家庭环境,生活工作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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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7-23 18: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和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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