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某工厂强制员工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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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3-11 10: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应当算是加班,以后应当补修或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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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3-11 10: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而且看加班工资怎么算的一般私企硬性加班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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