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商民纠纷的这个事情合理吗?请专业法律人士帮助解答一下。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12-2-18 19: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1、“为减少损失,我想将这个婚宴转让一下,但酒店方不同意转让,这个合理吗?”不合理!如果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定作方(就是你)必须赔偿酒店因此造成的损失。依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第二十二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18 19: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要理酒店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18 19: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简单明了的说下吧 有负责人签字不盖章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即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所以定金是打水漂了虽然合同有效 但你是不需要额外负赔偿责任的 因为合同只规定到日前60天 并且只要负责赔偿30% 但是如果推下去 日前90天120天直到210天呢?那么赔偿比例该怎么算呢?只能说明该酒店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是有回转余地找到其它顾客而不影响生意的 要说霸王条款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