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后成立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辖,2011年经营范围变更后,只经营地税管辖业务,所得税管辖要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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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2-21 10: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需要变更,你要和地税的税管员联系,他会给你表格,并且让你带上相关文书和公章,在地税大厅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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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1 10: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该公司不属于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然由国税局管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颁布时间:2008-12-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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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1 10: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变更所得税管辖机关,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的管辖首次确定管辖机关后就不再变更,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要求经营范围变化后一定要变更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机关.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也有明确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管辖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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