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由于男方经营不善,又胡天酒地.而产生的负债.离婚时债务应该与女方无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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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2-21 20: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嗯,应该是过错方的。。。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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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1 20: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共同的,就好象赚钱的话也是两个人一样!即使你丈夫大包大揽主动承当所有债务,在离婚时候如果你分了他以前的财产,那么,也是可以追索的。至于你说的“用在工程以外”,这个也没有用,除非是债主诱骗你丈夫在作风上花钱,要不也视为共同债务的。很残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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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1 20: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他的负债是用于个人挥霍,与你就无关系,用于你们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双方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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