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陪审团是有什么资格才能担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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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2-22 14: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任何具备下列条件的香港居民,均有资格出任陪审员:年满21岁但未满65岁;精神健全而并无任何使其不能出任陪审员的情况如听觉或视觉的损伤等;品格良好,及熟悉聆讯时所采用的语言— 即中文或英文(视乎个别情况而定)若你符合出任陪审员的资格,人事登记处处长会把你的名字纳入陪审员名单内,并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发出通知,通知你将会把你列入陪审员名单内。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两年编制一份陪审员临时名单,该名单於十月或以前拟定,然後在翌年二月或以前确认。司法常务官亦可随时增补该份名单。临时名单或增补名单一经备妥,司法常务官会在宪报及报章刊登公告,说明该名单已可供查阅。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星期以随机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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