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光大8.16异常交易行为中的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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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2-12-31 02: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丁香晴空 http://blog.sina.com.cn/sunnyc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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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今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证监会同时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为证券史上最大罚单。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应该说证监会的处罚是足够严厉的,除巨额罚款外,还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终身证券市场进入的处罚(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能做外汇或者期货?),但处罚以外我们不可忽视的是异常交易行为中的技术风险。
首先,光大证券此次异常交易行为是由软件发起并执行的。我们知道,证券公司的这种软件都是按照某种分析模型,设定了进行交易的某种触发点。软件实时监控证券市场的行情,在计算到触发某个触发点的条件时,则自动发出交易指令。对于这种和实时证券交易系统直接连接的各券商自动交易系统,如果没有一个对异常交易进行确认或者阻止的机制,一旦出现光大证券8.16这样的情况而且数额超出控制,就极容易产生类似的后果。然而,证券市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可能一个人工确认的几秒延迟,就可能造成巨额的交易利润差别。因此,券商自动交易系统中的技术风险如果不被排除,那么8.16事件并不可能被完全排除不会再现。
其次,证监会已经确认其中有内幕交易。就是说,其中某些人员在交易系统中设定了并非由分析而设定的触发值,而是根据内幕消息设置了特定的非常规的触发条件,这是另外一种技术风险。实际中,区分正常的触发条件和根据内幕消息设定的特殊触发条件是很困难的。然而特殊触发条件或许就是产生风险的根源。
当证券交易沦落为计算机控制的纯数字技术游戏,那么对技术风险进行防范的必要技术防范措施是交易所方面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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