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萧山事件的可能解决方法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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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2-12-31 02: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以为围甲萧山事件可以比较平和的解决,但又看到一篇更令人吃惊的文章《谁有钱"人与壳儿"就判给谁中国棋院很现实的答案》。看完后,晴空真是无语。文中写到“据知情人透露,中国棋院把聂家军和围甲参赛的壳儿判还老聂的可能性极大,甚至有人判断此案已经判完。说是判还给老聂,其实本质上是判给了“有钱人”,到这时候了,现在谁能出钱完成比赛,就听谁的,中国棋院很现实。”但随后《萧山棋院新闻发布会:聂家军注册合法怎能说走就走》让人已经能看出大概的整个事件的端倪了。晴空猜测,事情大抵上是老聂对萧山棋院提出的条件和待遇等不满,因此才出现这起事件,似乎聂家军方面是受害者,因为替别人辛辛苦苦打了围乙,但是进入围甲以后,不但要出人、出力还要拉赞助,而萧山棋院方面开始的如意算盘是提供一个空壳,就可以随意调动注册棋手,特别是聂卫平这样一位有高知名度的特殊棋手,其价值不单是可以提供参赛队员,同时可以提升队伍的知名度。
而棋院方面的做法更令人吃惊。本来这件事情的判断是非常简单的,围甲参加队伍的资格是属于俱乐部的,而队员只是隶属于所注册的俱乐部,这样才有队员转会的转会费等基础存在。如果聂卫平等队员的注册身份在萧山棋院,那么他就没有资格选择自己的参赛队伍,所谓要在河北另起炉灶也是完全不合理合法的,因为他不是萧山棋院的法人,无权代替俱乐部做出任何决定,尽管可能他在俱乐部内部拥有股份。如果聂卫平和萧山棋院只是一个商借或者是临时雇佣来打围乙的身份,那么聂卫平本人以及相应人员离开萧山棋院队只要不违反其协议,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即使这样,聂卫平也不能有这种身份去重新组织一个围甲队伍。而中国棋院的做法,类似于一个法官在判案的时候根本不是按照事实来判断,而是看谁的财产多(怎么好象是离婚案里面判孩子抚养权的参照标准)。其实中国棋院方面也应该明白,萧山棋院方面如此利用聂卫平,其实也是某些聪明人办的糊涂事。试想,区区一、两百万的费用对于一个棋院来说,其实真的不算什么啊。这不,马上萧山棋院就出具了一百五十万的支票证明自己的资金没有任何问题。而聂卫平的棋手所属问题,更是一个正规的俱乐部不可能犯的最基本的错误。或许真的如人所说,聂卫平是搞混了棋队的冠名权和所属权。
晴空认为,此次事件如果棋院方面判聂方胜诉,那就造成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在此基础上,围甲的所有秩序将不复存在。试想,连围甲参赛的资格都无法确定,那么棋手的归属以及转会费等更是一纸空谈。例如前期的谢赫转会费一事,或许谢赫可以申请另外一支新的围甲队伍,然后自己随便跳过去,然后再自作主张的转移到重庆队,这样可以免除所有的转会费,同时看起来也并不违反什么规定,因为连队伍都可以自己拉起来,那么棋手的身份算什么呢?
但是如果萧山方面胜诉,萧山棋院方面同样面临一个难题,聂家军是萧山棋院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缺少了聂家军的萧山棋院很难再围甲已经结束报名的时候再拼凑出一支新的队伍,这也是萧山棋院方面顾虑的最大方面。
目前看来,要产生双赢的结果几乎不可能,除非聂卫平可以放弃出走河北,重新以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回返萧山棋院队。但这种可能性目前看来不大。
按说,政策制度就是政策制度,其存在的基础并不是因为其全面,而是其对每个当事人的公平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有了规矩,还不能成方圆,就耐人寻味了。
这次事件对中国围甲和中国围棋的负面影响很大,希望中国棋院方面能够公正地依法解决这个争端,在此围棋国际比赛的大年,不要影响中国棋手的斗志。同时还是希望有关方面能以大局为重,能处理好这次事件,给围甲的各支队伍和每名棋手一个合理的交代。
前篇相关文章:围甲萧山事件彰显政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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