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的工伤十级鉴定报告刚拿到.单位却说叫我自己去社保进行报销 ?是上海本地人,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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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4-4 18: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到社保经办机构(区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鉴定报告等)。 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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