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再婚的对象可以做外公遗嘱的见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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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4-20 17: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承法对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作了限定,即以下几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等。他们虽然与遗嘱继承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但由于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财产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容易影响客观、全面地证明遗嘱事实。排除以上几种情况,其他的人一般就可以做见证人了。
你母亲的再婚对象属于第三种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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