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只要检察院抗诉法院不需要审查理由直接裁定再审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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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7-9-17 19: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的,这点是必须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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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7 19: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对,那样法院就没有自主权了,一切都听从检察院的。公检法三权是相互制约确又相补相成地。都是为了杜绝寃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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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7 19: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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