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申报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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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7-18 06: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即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未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承包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县(市)工程,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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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18 06: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说,就是劳务发生地,也就是施工地点。如果劳务发生地的乡镇有税务管理机关,就在劳务发生地的乡镇税务管理机关申报,没有就到县级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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