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酒店上班,提出辞职一个多月,老板不让走,后来不辞而别,还有20天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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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7-13 18: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键看你自己是否喜欢这份工作,能否体现你的价值?
既然已经加薪且你已经决定留下,就不要关心老板的态度,给自己增加心理负担。做事先做人,只要自己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做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问心无愧就行了。俗话说,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老总会看到你的真诚和工作能力,每个老板都希望自己的公司发展,都是赏识人才的,他会改变对你的态度的。再说,你是靠自己的能力工作的,不必太在意老总对你是冷淡还是热情,尽量调整自己的心态吧。
退一步讲,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你还是觉得心里别扭,干脆辞职!因为同事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总不能每天工作都搞得自己心情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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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13 18: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回来,但是你的多找几个朋友跟你一起去,最好是在中午饭店生意最好的时候去要,说话要软中带硬。切记不要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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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13 18: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 要那点工资 不够你受气的要是有背景 他也不敢不放你走 对吧 当做好事 买药送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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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13 18: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啊 国家有规定啊
不成可以去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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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13 18: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劳动合同就好办,支持去老板要,那是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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