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和人事局档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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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2-24 1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你的情况看,对就业手续还不太了解,你目前实习的单位可能不想留你。1、就业协议的用处: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前找到工作单位的,在离校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该协议一方面作为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的依据,另一方面也作为学生已经就业的依据,在统计就业率时用到。签订就业协议后,学校会把就业协议的一联上交省就业主管部门,毕业时学校按报到证上的报到地点给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户籍、组织关系随迁)。2、如果毕业时未就业。按照规定,离校后,学校会给你一个报到证,并把毕业生派遣回原籍市地级人社局(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就是原籍人社局),学生的档案也同时迁移到原籍人社局。这种情况下,你在毕业生规定时间内应到原籍人社局毕业生就业科报到。回原籍后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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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4 1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业协议就是学校统计学生就业率的一个途径首先这个协议不是强制的学校无权强制你签订的现在你是有工作了 要是你没有工作呢 跟谁签去存扯淡的东西有没有无所谓的对你以后也不影响
你的档案可以转前提就是你的报到证上的目标地点必须和你的档案派发地是同一地点否则很难办 记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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