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房款、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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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4-22 14: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屋没有产权证,订立买卖合同并不因此一定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救应当认定为有效。 首先,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证明,仅仅起到证据的作用,证明那套房子是你的,不是别人的。此外,无任何别的意义。物权法是调整静态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不涉及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因此,在调整物的交易流转领域还是应当适用合同法,并结合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效力作出判断。 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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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22 14: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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