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合同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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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4-28 16: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卖不破租赁,房屋的买受人继续承担原租赁合同的义务,只需要按原租赁合同支付新房主租金。如果新房主不履行原租赁合同,应该直接起诉新房主。买房的时候概括承受了该房屋上的权利义务,包括原来的租赁合同,法律上已经是你和新房主之间的合同了。他们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只在他们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四年的租期条款不能约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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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4-28 16: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看你当时是不是同意了他们四年的合同,民法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但是也有例外,防止承租人和出卖人恶意损害买受人的权利,所以如果你和买房子的人如果事先约好了四年,那你就得搬走,如果只是原先的房屋所有人和买受人没有告诉你,你没有签字,他们的合同约定了四年,你是可以租5年的,你可以以下面的条文进行对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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