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档案提取问题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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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3-2 09: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正式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之后,应向原单位索取一至三份“离职证明”,以备之后新单位或者办理档案、保险、公积金时使用(有的地方要求原件)。一般单位没有存档资格,所以员工档案是存放在相应行政区的人才服务中心,一般为“某某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果单位是在某开发区注册,那其员工档案存放于“某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该员工的档案自动由“单位存档”转变为“个人存档”,存档费从其离职的下个月开始由其个人承担。如有新单位接收,则凭新单位所属存档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从原存档人才服务中心提档。员工离职之日起,其档案便与原单位脱离关系,今后直接自行前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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