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上一天(12.5小时)休一天,再无其他休,请问是否超时,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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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3-5 1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已经超时。劳动法实行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时间,你每隔一天上12.5小时,相当于每周44.6小时,多出的部分,应视为加班。这样的工时制度,也不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但公司应当就超出的部分支付加班工资。逢节假日时,还应支付节日加班工资。如果你的工龄符合休年休假的条件,公司又没有安排休假,对年休假未休天数,也应按三倍日工资的标准另外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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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5 1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说得过去,如果你上班时间赶上法定节假日,公司要依法付你加班费(日工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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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5 1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合起来的工作时间21.75天,超过要求加班费和换休。但如果12.5小时包含了吃饭时间,那么该公司不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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