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板想要请辞员工,但又不愿意给予员工应有的补偿并叫员工自己写请辞信 这样应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2-3-5 13: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要写辞职信!一写就变成你自动辞职了,就没有赔偿了,不写属于单位违约解除合同,要求给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3-5 13: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写不就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