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赦敌人 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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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5-11 2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译文濮州刺史(官职名)庞相寿因为贪污被撤掉管制,自己上奏说曾经在皇帝还是秦王的的时候,在他的幕府中当谋士。皇上怜悯他,想让他官复原职。魏征建议说:“当时在秦王府内外的食客非常多,恐怕人人都倚仗皇帝对他们的恩典庇护,而令那些好人们寒心。”皇上愉快地接受了建议,对庞相寿说:“我从前做秦王的时候,是一座王府的主人;现在登基即位,是国家的主人,不能够偏袒老交情。大臣们都遵循这个原则,我怎么能敢违反呢!”赏赐给他绸缎打发走了。庞相寿痛苦流涕的离开了。 启示身居高位的人,更加不可以徇私枉法,因为要以身作则,不可以顾念感情而徇私。历来能成就大事业的人,都不徇私枉法,因为只要徇私枉法,那么就会上行下效,那么世道如何清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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