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期预交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会计上怎么处理,做在“长期待摊费用”还是“待摊费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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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7-22 17: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办费,在企业开办期间,记入 其他应收款---开办费 科目。在开始营业时,一次性计入 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待摊费用账户,早就废止了。按新《会计准则》2007版的规定,已经取消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其中待摊费用改为发生时直接进入相关的费用科目。如需分期摊销,可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待摊费用账户取消原因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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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22 17: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期限是3个月,所以不要放在长期待摊里,,所以你最好放在待摊费用——开办费里,等有收入后在进行摊销 做待摊费用,直接做费用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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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22 17: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期限是3个月,所以不要放在长期待摊里,,所以你最好放在待摊费用——开办费里,等有收入后在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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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22 17: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待摊费用,直接做费用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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