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户主去世了,我作为名义上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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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7-29 10: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不能太贪心,有付出才有收获,如果你没对四伯父尽赡养义务,他在养老院去世的,你只是他名义上的女儿,你不应当产生继承的想法。在法律上:第一,你和四伯父没有形成收养关系,只是和姑姑有收养关系;光户口在四伯父家里不能算做形成收养关系。第二,你相互不是四伯父扶养成人的,你是在姑妈家长大的,你是不是四伯父的被抚养人;第三,你没有对四伯父尽儿女的义务也不四伯父的实际赡养人;总之,你作为名义上的女儿在法律上没有继承权。在道德上也得不到支持。如果你真得到了四伯父的遗产,你会在良心上对四伯父有亏欠感,你的灵魂将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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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29 10: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说是有的 如果户主生前你没有尽过赡养义务 可能会少分或不分户主得第一继承人是配偶,接着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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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29 10: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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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7-29 10: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相关部门问下。详细咨询下 中国51suqiu诉求网 哈,众多案例值得参考,找政府功能的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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