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美甲店里工作的。(上海),我是2010/02/19进的这家店面,重来也没有签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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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8-3 16: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老板因为你辞职而扣3600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你可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离职申请书。3、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鉴于失业保险不能补缴,你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失业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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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3 16: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既然是口头跟你说半年内不能辞职的,这个口头不属于凭据,你完全可以辞职的,但是前提你有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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