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公司做了一个月了,但因为种种缘由要走,我提前半个月交了辞职书,但公司不放人,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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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8-2 14: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就可以了。不需要公司批准。这个只是通知用人单位而已。时间到你就可以离开了,如果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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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2 14: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硬走,不去了,工资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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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2 14: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正式录用后提前30天通知。。看你情况是不是在试用期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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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8-2 14: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否签了劳动合同,你是否是试用期,如果是提前一周打招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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