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时,劳动部门会查公司用工与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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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9-8-22 2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会查。《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七条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扩展资料: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相关法条: 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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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会审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后,才能实行。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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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定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时,应当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实地核查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核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这是规定,但实际情况是很少会实地调查。只要你单位提供的材料符合,就会批准。具体需要的材料到劳动部门咨询。另外,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部门会再次仔细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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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8-22 2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会的,考勤、工资、社保、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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