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官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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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8-27 14: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地方官---总督(别称制台,制军,制府辖一省或两三省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加尚书衔的为从一品)巡抚---亦称抚军,抚台,从二品,有监察本省政务的权利。有的省无总督,巡抚独挡一面。以下分有提督,按察使,布政使(管财政)盐运使,道台,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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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8-27 14: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督----文职外官正二品。巡抚----文职外官从二品。各省提督(武职外官,从一品)。总督----文职外官正二品。总督本为武职,总督某地(一省或几省)军事。但有清一代成为文职,是一省或几省的最高领导,同时也负责军事。各省提督(武职外官,从一品)对总督负责,相当于其军事助手。总督称“制台”,可见其威柄在握。地位大致相当于大区司令和华X局第一书记(但是那时还没有引进现代政党制度,不宜相当党内职务,但是偶没找到合适的地方行政职务进行对应,姑且如此吧)。清代品级低于各部尚书(从一品),高于巡抚(从二品),相当于正省职(最高档)。参考资料: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24231.s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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