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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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9-5-11 2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民主主义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原则:“三权分立”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议决一切法律、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及度量衡准则,募集公债,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对临时大总统行使的重要权力,具有同意权和最后决定权。扩展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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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11 2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精神:体现了民主主义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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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11 2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三民主义精神,也包括了民主主义的精神。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 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临时参议院,参议院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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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11 2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精神:资产阶级内部人人平等主要原则:天赋人权、分权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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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11 2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辛亥革命胜利,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南京),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开始施行,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但为1916年6月29日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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