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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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12-5 09: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是公证债权文书,在债务人到期未履行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出具执行证书,依据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执行。不过被执行人可以依据民诉法214条的规定申请不予执行,执行法院应该审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合法性,如果确实不合法,裁定不予执行,否则布偶会不予执行申请。如果是一般公证,那是肯定要经过诉讼判决后才能申请执行。公证就是一个证明的职能,一般没有赋予可以申请执行的效力,除非公证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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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2-5 09: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有债权执行的公证书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发生纠纷,您们您应当书面提起,等待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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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2-5 09: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4条第(10)项规定:“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特殊职能,规范民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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