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于一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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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3-17 12: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怎么说呢?按照法律自身的规定,法律包括法规、规章制度等在一切社会领域内是衡量事物的唯一准则,任何人、任何组织均无凌驾其上的权利,这是从它的效力上来讲的;从法律制定的程序而言,它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不讲制定程序的严谨性,单论立法机关的形成及组成人员的来源和选拔任用上,我们就可以理解,人大就是立法机关,人大代表来源于基层,代表所有层面的诉求和利益,因此,也应当具有最高的效力。只是现实生活中不尽如此,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用法的现象不鲜见,这其实如同古时县官行政和司法兼于一身没有两样。但愿这种现象会逐渐得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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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7 12: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是人制作出来的,供人遵守,制作法律的人才是最高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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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7 12: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是,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有其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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