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伤残赔偿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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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5-16 22: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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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5-16 22: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级伤残,有没有鉴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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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5-16 22: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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