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动车上路怎样处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5-19 17: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行令”——— 自8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要求,未达标的电动车均属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从9月1日起,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超标电动车禁上路范围1.惠城区中心区:包括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惠环等7个街道办事处;2.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3.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
超标电动车属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通告》说,未达标电动车都属于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市区道路行驶。从2009年9月1日起,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