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跟我离婚,我们在3年前申请过一块宅地基,花了8千块钱,现在应该批下来了.他也不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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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5-22 11: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土局 或者当时申请的地方都可以!如果你们还没离婚这就是你们的婚前共有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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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5-22 11: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现在要到的是当初接受申请的地方看看。要么拿出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到当地的土地管理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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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5-22 11: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什么?《婚姻法》三十二条: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离婚,至于墓地,属于你们的婚内共有财产,至于墓地升值或者贬值形成的利益或者损失由夫妻双方共同分享或者承担,如果离婚,你如果不想要墓地,你可以让你丈夫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补偿你或者卖掉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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