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计上权责发生制原则,负担上月已付的保险费,算是本月受益,记为本月费用?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1-1-14 2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按照会计上权责发生制原则,负担上月已付的保险费,应当计入本月费用中的“管理费用--保险费”。 2,负担上月已付的保险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待摊费用3,新会计准则已经取消“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意味着可以不作待摊和预提,而直接记“管理费用”。 但从会计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来看,似乎有点不合理,然而新准则未对此作任何说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14 2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保险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