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到底有多少“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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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8-5-29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谨防“全包合同”陷阱据了解,其实是销售人员在与车主就车辆总价、保险费用、上牌费用等一系列费用进行交涉的过程中,销售人员一般都会先将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列给消费者看,然后算出一个看似便宜的总价,消费者稍不留神就轻信了销售人员。经由消费者同意之后,经销商便会在合同上只写出个合同的总价,其他各种费用项目则忽略不提,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所谓的“全包价合同”。消费者与经销商签订的这样的合同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因为,当销售人员向消费者介绍车辆及经销商服务的同时,销售人员会向消费者先提出各种优惠政策来迷惑消费者,比如在车价上进行一定的优惠、在保险费用的折扣上给出更低的折扣、或是在服务费上有所优惠等等,而消费者看到这些“好处”,往往就会被迷惑,最终同意在合同上只写明购车所需的总价金额,而其他的项目费用则忽略了。但是,这个合同上的总价金额的实际计算方法,消费者却是不得而知的,直到拿到各项目发票或凭据时,才发现自己被经销商狠狠地宰了一刀。由于经销商和消费者签订的这种购车合同上没有明确表明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导致消费者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能够反驳经销商的这种做法。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此类的合同时,不能草率轻信销售人员的所谓的各种“好处”,一定要保持一份清醒的头脑。签订合同:事无巨细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该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将合同中的各个项目内容及其具体金额都要具体、明确、全面列出来。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消费者不能盲目随意签字,而是应该仔细阅读购车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之前有列出各项目及其费用的,建议消费者将其留下保存,以便在遇到矛盾时,可以作为维权的凭证之一。从购买汽车的品牌、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选装设备,到车辆的颜色、装潢,甚至还要确定是否返修车、库存车,确定里程表公里数等。另外,有些车还要明确是原装还是组装。经销商往往以较低的总价来吸引客户,但是却对总价的定义解释得很模糊。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总价包含了哪些税费和代办的费用等。一般包括车价、购置费、保险费、牌照费以及销售商代办保险、贷款、竞拍牌照、上牌、装潢、取车或送车等有关购车事务的代办费。另外,还要明确是否有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以及有无免费项目、是否有折扣等。此外,还要对具体的交付问题、质量、维修、售后服务问题,尤其是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均要一一列明。当其中一方出现问题时,就可以以购车合同为依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由于购车合同文本一般由经销商提供,因此难免存在不够客观公正的地方,而消费者也并不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不一定能看出在条款上是否存在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消费者可以找一位较为了解法律知识的朋友或是律师同往,让其看一下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保险费用应“多退少补”经销商在为客户代办保险时,通常会先给客户计算一个较为笼统的保险价格,在得到客户认可后,就会提出“多不退少不补”。对于这句话,消费者通常都会不以为然,可是对销售人员来说,这句话可谓是“定心丸”。有些销售人员就可能在其中动手脚,少保漏保某些险种,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其实,在保险方面,经销商本身并不是车辆的投保人,只是为用户代办保险,并没有权力克扣用户缴纳的保险费用,多就该退,少就该补。“花言巧语”莫相信在购车时,消费者可能会遇到某些经销商给出的保险费用特别便宜。这时,消费者可要多留个“心眼”了,这其中可能存在猫腻。由于各保险公司的费用、返点不一样,某些经销商一般会用各种方法让车主上一些返点较高的保险。而一些保险公司因地理位置较差或者是较为偏远的分部,会给经销商更高的保险返点,如果消费者一旦轻信了经销商的“花言巧语”,投保了一些较远的保险公司,那么在遇到事故需要定损、理赔时,只能自己到这家保险公司所在地办理,而这些保险公司所在地一般在较远的区县,这样就会给车主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在购买车险时,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经销商给出的保险价格,而是要在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价格之外,还要比较各家的定损理赔服务是否到位方便。说穿了,消费者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实际是购买了该公司的服务,保险公司网点是否分布合理,往返是否方便,理赔是否容易,都是衡量车险是否物有所值的条件。有些车险公司网点少,或者地理位置偏远,有些则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这些都给车主用车带来不便,所以消费者不要贪图一时价格便宜,给自己用车埋下后患。“上门服务”有猫腻此外,有些销售人员会主动上门为客户服务,收取保险费用或是其他费用,并给消费者开一张收据白条。美其名曰“免去了消费者跑来跑去的麻烦,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而消费者出于信任有时不免会不提出异议。但这恰恰会让一些不诚信的销售人员“钻空子”,将这些费用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并在事后表示从没有收到用户给的费用,或是干脆中途辞职,将责任推个“一干二净”,让消费者追讨无门,消费者只能自吞苦果。因此,建议消费者要特别注意,不能接受销售人员个人签署的白条,应要求其出具财务部门的正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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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9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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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9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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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9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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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5-29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口号:顶贴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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