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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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7-12 09: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规定》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应注意的事项:(1)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发现不得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应当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判。此时原起诉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自诉人或公诉人未必另行起诉而是由人民法院将变更的决定通知自诉人或公诉人。(2)庭前审查程序。对于公诉案件,在庭前审查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足以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或复印件以及被告人认罪供述等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庭前审查,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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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7-12 09: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再审和发回重审都是组成合议庭审理,当然不可能是简易程序了。另外,再审和发回重审一定是事实和证据方面认定不真实,所以也不可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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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7-12 09: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规定》的规定,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我还会关注你的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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