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一项动产具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项权,对于该动产分别担保了三个不同的债权,请将三项权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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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6-7 11: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仅供参考: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此,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的前提是抵押权有效设立且抵押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优先于质押权受偿.综上所述,同一财产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所以按照上述规定,动产是否登记应该对权利顺序没有影响,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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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6-7 11: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留置权---质权---抵押权(司法考试-钟秀勇老师观点),登记优先未登记,未登记按时间顺序,同时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物权法:第2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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