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法律方面问题!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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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6-7 18: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你签约的时候合同是计件的,那就不应该规定上班时间。如果你能证明8点到16点以后,你工作时间做了多少件东西,那个东西就应该按照1.5倍每一件给你加班工资。工资本来就是做完一个月发放,没有什么问题。4月工资到你手上是996,如果这个工资低于你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你可以要求他们按照最低工资给你钱,否则你可以举报,单位要罚款的。呵呵,所谓补助,只不过是以一个名义发你钱罢了,你没有必要去计较。提出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但是为什么要压你工资呢,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要求押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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