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和继承权的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13-6-14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爷爷去世,未立遗嘱。你爷爷的遗产部分,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奶奶、父亲、大姑妈、幺姑妈。2,你父亲去世,你代位继承父亲对你爷爷法定继承份额。3,奶奶去世,立下遗嘱,遗嘱继承人:大姑妈、幺姑妈。奶奶遗嘱继承,只对属于你奶奶个人财产部份有效。4,《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5.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16.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3-6-14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诉讼期限已经过了,当时你父亲得知奶奶占有了爷爷所有财产的时候两年期限内应该提出继承爷爷财产。奶奶把财产遗嘱赠与他人是合法的。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3-6-14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分割你爷爷的遗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3-6-14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法定继承是不需要继承人作出接受或不接受的表示的,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就开始了。你爷爷去世,未有遗嘱,属于法定继承,你爸爸可以继承其中1/4,只不过没有明确分割而已。你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你爸爸后于你爷爷死亡,你也不属于代位继承,你的情况属于转继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