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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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3-12 0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肯定要承担了。规定很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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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2 0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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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2 0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死者的孩子没有劳动能力,所以你应该承担这部分的抚养费。计算20年的抚养费是城镇还是农村?是什么地方?给你拿浙江作为例子计算一下:城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58元×20年)÷有几个抚养人,一般的话是父母,除以2农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390元×20年)÷有几个抚养人,一般的话是父母,除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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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2 0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的孩子是瘫痪多年,应该计算生活费,按照当地农村或城镇居民年生活费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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