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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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3-11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设部等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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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1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但需购买满5年,出售时补价差和缴出让金等相关价款,并取得完全产权,政府享有优先回购。如购房不满5年,不允许按市价出售并不能高于购买时单价,该房只能出售给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相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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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1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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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1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1.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 年,申购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申购经济适用房5 年后再行转让房屋的,此时经济适用房已可以流通,因此合同有效。当事人要求办理过户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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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11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哪座城市,各地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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